登录  
 加关注
   显示下一条  |  关闭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  |  关闭

包海山(鄂尔多斯学研究)

茫茫沧海望无边,飞入群山浪惊天。奇思妙想动天地,容纳万象包海山。

 
 
 

日志

 
 
关于我

蒙名道日那,汉意东方,又非常喜欢东方第一圣人老子的道学, 于是自称东方老道。姓名包海山,诗曰: 茫茫沧海望无边,飞入群山浪惊天。 奇思妙想动天地,容纳万象包海山。

鄂尔多斯文化之魂(2)  

2013-01-09 19:35:36|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  |
                         鄂尔多斯文化之魂(2)

                                                    包海山

                                          二、认识文化之魂

           文化是自然界的人性化、信息化、意识化,而创造、传承和应用文化的人本身属于自然,是自然界的产物。不是人类想成为人类才出现了人类,而是自然法则决定了必然会出现人类,所谓“始生人者天也,人无事焉”;而出现了人类之后,自然法则依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虽然很多人不能意识到它的客观存在,但是自然法则本身与任何人、任何事都直接相关,而且在无形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科学文化就是把这种自然法则揭示、反映、转化和体现出来。因此,真正的文化之魂,就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自然法则本身。

           马克思认为:“人的感觉、感觉的人类性,都只是由于相应的对象的存在,由于存在着人化了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相对来说,自然界的空间和能量是巨大的,而由此产生出来的人类的感觉和意识、人类所能创造的文化以及整个“人化了的自然界”,都是非常有限的。个体生命、人类社会以及宇宙自然,都是由无形的暗物质和有形的明物质组成的。著名科学家李政道说:“从引力我们知道有暗物质存在,可用光看不见,红外、紫外、X光都看不见,宇宙里90%以上是暗物质。这些暗物质是什么,我们不知道,有极大的能量来源我们不知道。”可见,仅仅在“人化了的自然界”中就有90%以上的暗物质是什么,我们不知道;那么整个自然界的空间和能量有多大,我们就更不知道。

            在感知自然界中,老子的伟大之处在于看到“天大、地大、人亦大”之外,还意识到“道大”。虽然“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但是意识到它“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而且意识到人、地、天都“法道”,而“道法自然”。这大概是迄今为止人类思维能力所能达到的顶峰。在域中四大中,用恩格斯所讲的辩证法来看“人亦大”,那么“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

        对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在个体生命中,我们可以把“思维”理解为一种暗物质存在,是一种无形的信息结构;而“存在”是人的躯体的明物质存在,是有形的物质结构西方学者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和现象世界、笛卡尔的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康德的理性存在和感性存在等等,其实都可以理解为无形的信息结构与有形的物质结构的有机结合。恩格斯对躯体的物质结构,认为“生就意味着死”,“生命总是和它的必然结局,即总是以萌芽状态存在于生命之中的死亡联系起来加以考虑的”;而对思维的信息结构,认为“还留下某种生命本原,或多或少和灵魂相同的东西,这种本原不仅比人,而且比一切活的机体都活的更久”。

             信息形态的思维与物质形态的躯体具有可分离性。当某种观念信息即以信息形态形成的科学文化,从母体即个体头脑这个信息化了的物质结构,通过语言文字等媒体传播出来时,它便具有了社会属性,“集聚并积淀为社会信息遗传密码”,使这种信息结构在“社会公共大脑”里得到传播、积累、继承和发展,从而具有了能够调控和支配整个社会活动的能量。我们把这种比一切活的机体都活的更久的或多或少和灵魂相同的某种生命本原,这种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并与自然法则本身融为一体的文化,理解为文化之魂。

  评论这张
 
阅读(275)| 评论(32)

历史上的今天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历史上的今天--> <#--被推荐日志--> <#--上一篇,下一篇--> <#-- 热度 --> <#-- 网易新闻广告 -->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