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道德经》
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解读:作为万物本原的道,是可以研究探讨的,但是不能像具体的事物一样说清楚;它也有名称,可以命名指称,但是无法用一个固定的概念来命名。无,是一种无形的暗物质即信息结构,可以称它为天地之始;有,是一种有形的明物质即物质结构,可以称它为万物之母。因此,常从无形的信息结构,想看出自然规律的奥妙;常从有形的物质结构,想看出自然能量的极限。虽然名称不同,形态各异,但它们是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同样源于自然法则而分为规律和能量,同样很玄妙。玄妙的事物探索起来更玄妙,但很多玄妙的事物其实都遵循着同样的唯一的自然法则。
第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解读


:看它却不见现象,叫做夷;听它却没有声音,叫做希,摸它却摸不着,叫做微。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东西从这三者无法探究出结论,然而它原本是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它上面显不出光明,下面也显不出昏暗,渺茫幽远不可名状,出自无形又回归于无形的暗物质状态。这就叫做没有形状的形状,不见物体的形象,这就叫做恍恍惚惚存在的东西。迎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前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背后。根据早已存在的自然法则,可以用来驾驭现在的具体事物。能够认识宇宙起始的规律,这就叫做遵循自然法则。
第二十一章: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解读:整个自然界之物质能量和运行状态,都由道即自然法则所提供和支配。自然法则孕育和调控着宇宙万物,尽管它隐隐约约恍惚无形。多么惚惚恍恍呀,却也能够形成一种形象(例如人的精神状态);多么恍恍惚惚呀,却也能够感受暗物质的存在(例如地球吸引力)。在幽深浩瀚的宇宙时空,自然法则有其精神实质;其精神实质是客观存在的,其中有一种无形的信息结构。从古至今,自然法则的精神实质不会消失,它以无形的信息形态孕育和调控宇宙间的万物。我凭什么知道万物的孕育生长和发展变化呢?就是根据自然法则以无形的信息形态孕育和调控万物的原理。
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解读:有一种信息形态的暗物质混然而成,先于天地而存在。在漫长寂寥的时空里呀,它按照自己的特性独立存在而不改变,按照自己的法则运行而不停息。可以把它看作天地万物的本原。我不知道怎样称呼它,姑且称之为“道”,勉强命名为“大”。大,就意味着浩瀚;浩瀚,就意味着久远;浩瀚久远,就意味着无时无处不在,返回它的本原。如此看来,道很大,天很大,地很大,人也很大。宇宙间有四种东西可以称之为大,而人也是其中之一。人按地的法则行事,地按天的法则行事,天按道的法则行事,道按自身的自然法则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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